發布單位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 發布文號 | 暫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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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3-04-11 | 生效日期 | 2013-04-11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通告公告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lgg_12538/zjgg/2013/201304/t20130411_352119.htm |
由法國農業、食品、漁業、農村事務及土地整治部推薦,法國香檳酒行業委員會提出的香檳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的申請,經國家質檢總局按照《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及相關規則要求,組織專家技術審查合格,現批準自即日起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對香檳(Champagne)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
質檢總局
201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