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 發布文號 | 2017年第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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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7-01-17 | 生效日期 | 2017-01-17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通告公告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和《進境水生動物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總局近期組織對申報的有關口岸進行了材料審核和現場評估,現公布符合要求的第二批進境食用水生動物指定口岸名單(附件)。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質檢總局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