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 發布文號 | 質檢辦特〔2017〕9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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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7-02-04 | 生效日期 | 2017-02-04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專業屬性 | 其他 | |
備注 |
各直屬檢驗檢疫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88號)要求,深刻吸取2015年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教訓,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質檢總局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地結合實際,遵照執行。
質檢總局辦公廳
2017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