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 發布文號 | 2016年第16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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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6-12-09 | 生效日期 | 2016-12-09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通告公告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為加強和規范保健食品延續注冊(再注冊)管理,保障《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平穩實施,經研究,現就保健食品延續注冊(再注冊)申請受理等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對未在規定時限提出延續注冊(再注冊)申請,屬于下列情形的,申請人應于2016年12月31日前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受理部門提出申請,同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延續注冊的審評審批時限以受理時間為起始順延6個月:
(一)2016年7月1日前,已按期向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再注冊申請,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求補正,申請人再次申請時已超過規定的再注冊申請時限(逾期)的;
?。ǘ?016年7月1日后,因未及時提供保健食品生產銷售情況相關證明文件導致逾期或超過批準證書有效期提出延續注冊申請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申請延續注冊的,申請人應當嚴格按照《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提出申請。
特此通告。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