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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計生委食品司關于預包裝食品標簽標示有關問題的復函(國衛食品標便函[2014]20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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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發布文號 國衛食品標便函〔2014〕208號
發布日期 2014-10-13 生效日期 2014-10-13
有效性狀態 廢止日期 暫無
屬性 復函批復 專業屬性 標簽標識
備注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科技標準司:

 

  你司《關于商請明確恒大冰泉(長白山天然礦泉水)產品標簽標示相關問題的函》(食藥監科便函[2014]80號)收悉。經研究,現回復如下: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28050-2011)規定,營養聲稱是指對食品營養特性的描述和聲明,包括營養成分含量聲稱和比較聲稱。其中,含量聲稱是指描述食品中能量或營養成分含量水平的聲稱,聲稱用語包括“含有”、“高(或‘富含’)”、“低”、“無”等。預包裝食品標簽上標示“富含某營養成分”或類似用語屬于營養聲稱范疇,應當按照GB28050-2011要求標示。

 

  專此函復。

 

  國家衛生計生委食品司

 

  2014年10月13日


原文件下載:   國家衛生計生委食品司關于預包裝食品標簽標示有關問題的復函(國衛食品標便函[2014]20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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