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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取消多個無公害農產品開平方根檢測的通知(農質安發[201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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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發布文號 農質安發[2014]8號
發布日期 2014-03-12 生效日期 2014-03-12
有效性狀態 廢止日期 暫無
屬性 專業屬性 其他檢測相關
備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無公害農產品工作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各無公害農產品檢測機構:

 

  按照農業部1963號公告要求,《無公害食品 蔥蒜類蔬菜》等132項無公害食品農業行業標準停止施行。為保障無公害農產品穩步發展,切實防范風險,部中心決定,從2014年4月1日開始,原規定“同一產地、同一生長周期、適用同一無公害食品標準生產的多種產品在申請認證時,檢測產品抽樣數量原則上采取按照申請產品數量開平方根(四舍五入取整)的方法確定,并按規定標準進行檢測。”(農質安發[2006] 9號)不再執行。部中心不再受理多個產品申報開根號檢測產品的申請,申報產品全部按照現行無公害農產品認證檢測依據表和無公害農產品檢測目錄要求實行一產品一檢測。

 

  請各地遵照執行。在實施中有什么意見和建議,請及時與我中心審核處聯系,郵箱:aqscshc@163.com。

 

  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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