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 發布文號 | 國食藥監許[2010]34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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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0-08-23 | 生效日期 | 2010-08-23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專業屬性 | 理化檢測 | |
備注 | 暫無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化妝品衛生規范》(2007年版)規定,6-(哌嗪基)-2,4-嘧啶二胺-3-氧化物(米諾地爾)為禁用組分。為做好化妝品中米諾地爾的檢測工作,國家局組織有關專家對《 化妝品中米諾地爾的檢測方法(暫行)》進行了論證,并經國家局化妝品標準專家委員會審評通過,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