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客电竞-体育电竞综合赛事平台

衛生部關于化妝品監管中有關法律適用問題的批復(衛監督發[2006]236號)

#abc, #bac { width: 300px; visibility: hidden; background: #ffffe1; position:relative; margin: 25px 0px 0px 0px; float: left; border: 1px #000000 solid; }.abc{position: absolute;height:25px; }

發布單位

衛生部

衛生部

發布文號 衛監督發[2006]236號
發布日期 2006-06-28 生效日期 2006-06-28
有效性狀態 廢止日期 暫無
屬性 復函批復 專業屬性 其他
備注 暫無

浙江省衛生廳:

 

  你廳《關于化妝品衛生監督中有關法律適用問題的請示》(浙衛〔2006〕20號)收悉。根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和《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實施細則》,經研究,現就有關問題批復如下:

 

  一、化妝品經營單位銷售的化妝品違反《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十三條第(一)、(四)和(五)項規定的,衛生行政部門除應按照《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二十八條對經營單位進行行政處罰外,對于不合格產品,應監督其銷毀。

 

  二、獲得衛生部備案憑證的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宣稱具有《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實施細則》第五十六條規定的特殊用途和功效的,依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二十六條進行處罰;對于宣稱具有其他特殊功效的產品,依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此復。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鄭重聲明:部分文章來源于網絡,僅作為參考,如果網站中圖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權,請聯系我們處理!

為您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