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衛生部監督局 衛生部監督局 | 發布文號 | 衛監督食便函[2012]29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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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2-06-06 | 生效日期 | 2012-06-06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復函批復 | 專業屬性 | 標簽標識 |
備注 | 暫無 |
中國商業聯合會:
你協會《關于月餅銷售包裝標簽標示問題的咨詢函》(中商聯函〔2012〕109號)收悉。經研究,現回復如下:
根據《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規定,一個銷售單元的包裝中含有不同品種、多個獨立包裝可單獨銷售的食品,每件獨立包裝的食品標識應當分別標注。一個銷售單元的包裝中含有不同品種、多個獨立包裝但不單獨銷售的食品,可在銷售單元包裝上按照《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標示,其中的獨立包裝可以不標注該標準規定的強制性標示內容。
專此函復。
衛生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