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環境保護部 統計局 發展改革委 監察部 環境保護部 統計局 發展改革委 監察部 | 發布文號 | 環發[2013]1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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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3-01-24 | 生效日期 | 暫無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備注 | 暫無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統計辦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監測辦法》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1.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統計辦法.pdf
2.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監測辦法.pdf
環境保護部
統 計 局
發展改革委
監 察 部
2013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