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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禁止進出口萊克多巴胺和鹽酸萊克多巴胺的公告(商務部、海關總署公告2009年第1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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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商務部 海關總署

商務部 海關總署

發布文號 商務部、海關總署公告2009年第110號
發布日期 2009-12-04 生效日期 2009-12-09
有效性狀態 廢止日期 暫無
備注 暫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自2009年12月9日起,禁止進出口萊克多巴胺和鹽酸萊克多巴胺。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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