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衛生部 衛生部 | 發布文號 | 衛生部公告2008年第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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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暫無 | 生效日期 | 2008-02-03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通告公告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http://www.gov.cn/gzdt/2008-02/05/content_884058.htm |
春節臨近,有大批回鄉、探親、旅游人員出行,部分地區發生持續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造成大量人員滯留在火車站、汽車站、機場、碼頭和交通線路上,給人民生活生產帶來嚴重影響。為防范食物中毒事件發生,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健康安全,就加強食品和飲用水衛生安全保障的問題公告如下:
一、餐飲單位要加強衛生管理,確保食品安全
餐飲單位要嚴格按照《食品衛生法》和《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要求,落實原料進貨索證索票驗收制度、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培訓制度、生熟食品分開制度以及餐飲具消毒等各項衛生制度,規范餐飲加工過程衛生行為,避免食物中毒隱患,保證餐飲食品符合衛生要求。承擔向受災群眾臨時安置點提供食品、生活飲用水任務的單位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證食品和飲用水質量,確保衛生安全。
二、家庭聚餐要防止食品受到致病物質的污染
家庭聚餐要選購新鮮的食品原料,不食用病死、毒死和死因不明的畜禽;要保持廚房清潔衛生,加工過程避免生食品與熟食品接觸,防止食品接觸農藥、鼠藥等有毒有害物品及其容器;剩余熟食品要盡早重新加熱后食用。
三、公眾在外就餐要注意飲食衛生,選擇衛生誠信度較高的餐飲單位
公眾在外不要食用來源不明的食品,不飲用生水。衛生行政部門依據餐飲單位衛生情況,對不同餐飲單位進行了衛生信譽度等級評定,根據優劣等次分為A、B、C三個等級,并標識在衛生許可證右上角。公眾在外就餐時應選擇有衛生許可證的餐飲單位,并盡量選擇衛生誠信度較高的餐飲單位。
四、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重點場所的衛生監督工作
衛生行政部門要組織衛生監督員深入到受災群眾臨時安置點,加強食品、生活飲用水監督檢查;要對提供年夜飯的餐館、酒樓和廟會、游園會餐飲服務實施重點監管;要落實節日值班制度,認真處理投訴舉報,及時查處食物中毒隱患。
特此公告。
二○○八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