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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取消溴酸鉀作為面粉處理劑在小麥粉中使用的公告(衛生部公告2005年第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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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衛生部

衛生部

發布文號 衛生部公告2005年第9號
發布日期 2005-05-30 生效日期 2005-05-30
有效性狀態 廢止日期 暫無
屬性 通告公告 專業屬性 其他
備注 http://govinfo.nlc.gov.cn/jssfz/xxgk/jsswst/201210/t20121009_2854680.shtml?classid=383

  為進一步保護我國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根據溴酸鉀危險性評估結果,我部決定自2005年7月1日起,取消溴酸鉀作為面粉處理劑在小麥粉中使用。在此之前按照《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2760-1996)使用溴酸鉀的食品可以在產品保質期內繼續銷售。

  二00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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