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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啤酒酵母提取物納入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復函(質檢食監便函[2008]5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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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質檢總局

質檢總局

發布文號 質檢食監便函[2008]55號
發布日期 2008-12-16 生效日期 暫無
有效性狀態 廢止日期 暫無
備注 http://www.cqzj.gov.cn/Page/content.aspx?newsid=33924

廣西壯族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

  你局《關于多價營養素(啤酒酵母提取物)是否納入食品生產許可證發證管理的請示》(桂質監報〔2008〕76號)收悉。經研究,并征求調味品市場準入專業技術委員會的意見,現回復意見如下:

  一、酵母是一種可食用、營養豐富的單細胞微生物,執行國家標準GB/T20886-2007《食品加工用酵母》。酵母提取主要成分是酵母經過一定的作用分解而成的氨基酸、肽類等物質。依據《關于印發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問答(三)的通知》(質檢食監函〔2007〕113號)的有關規定,酵母及酵母提取物納入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發證范圍,按照其他食品審查發證。

  二、酵母及酵母提取物的產品名稱,應反映產品的真實屬性,符合GB7718-2004《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的規定。酵母提取物生產過程中使用的酶制劑、加工助劑、添加劑等原輔材料,必須復合GB2760-2007《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的要求。產品標準中的衛生指標應符合GB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標準的規定。

  此復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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