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 發布文號 | 質檢食監函〔2008〕27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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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08-11-12 | 生效日期 | 2008-11-12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復函批復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暫無 |
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你局《關于蜂膠產品是否納入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范圍的請示》(京質監局〔2008〕146號)收悉。經研究,并征求蜂產品市場準入專業技術委員會的意見,就有關問題回復如下:
蜂膠屬《關于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衛法監發〔2002〕51號)可用于保健食品目錄中的物品,如需開發用于普通食品,應按照有關規定程序進行食品安全性評估。
根據《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問答(三)》關于國家規定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只能在保健食品中使用的要求,蜂膠產品暫不納入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管理范圍。
據上述原則,我們將適時對《蜂花粉及蜂產品制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2006版)》進行調整和修訂。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