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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關于食品中百草枯等54種農藥最大殘留限量的公告(2011年第2號)【2013-03-01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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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衛生部

衛生部

發布文號 2011年第2號
發布日期 2011-01-21 生效日期 2011-04-01
有效性狀態 廢止日期 2013-03-01
備注 本法規已廢止,依據請查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2)

  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經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審查通過,現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百草枯等54種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26130—2010),自2011年4月1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附件:   2011年第2號公告文本.doc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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