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 發布文號 | 質檢辦食監函(2011)939號 |
---|---|---|---|
發布日期 | 2011-08-12 | 生效日期 | 2011-08-12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復函批復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暫無 |
湖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你局《關于對委托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是否還須備案的請示》(湘質監發〔2011〕146號)收悉。經研究,函復如下:
企業委托加工食品的,應當按照《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總局第79號令)等有關規定執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更多相關法規請查看:2011年8月發布和實施的食品相關法規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