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 發布文號 | 總局2011年第49號公告 |
---|---|---|---|
發布日期 | 2011-04-13 | 生效日期 | 2011-04-13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通告公告 | 專業屬性 | 進出口,其他 |
備注 | 暫無 |
根據德國政府提供的信息,德國政府已對動物飼料用油脂污染二惡英事件進行了妥善的調查處理,二惡英污染已得到有效控制,不會污染輸華可食性豬產品和蛋產品。自即日起,同意德國2011年3月14日后生產的符合我國法律法規要求的可食性豬產品和蛋產品進口。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更多相關法規請查看:2011年4月發布和實施的食品相關法規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