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衛生部 衛生部 | 發布文號 | 衛法監發[2001]26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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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01-09-14 | 生效日期 | 2001-09-14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通告公告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暫無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
為保護野生動物資源和保證保健食品的食用安全,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衛生部不再審批以熊膽粉和肌酸為原料生產的保健食品。
二OO一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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