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環境保護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環境保護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 發布文號 | 環境保護部公告2010年第7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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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0-09-27 | 生效日期 | 暫無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備注 | 暫無 |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現批準《淀粉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等8項標準為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并由我部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三、油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5463—2010)
四、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5464—2010)
五、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5465—2010)
六、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5466—2010)
七、銅、鎳、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5467—2010)
八、鎂、鈦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5468—2010)
按有關法律規定,以上標準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
以上標準自2010年10月1日起實施。
以上標準由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標準內容可在環境保護部網站(bz.mep.gov.cn)查詢。
特此公告。
(此公告業經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紀正昆會簽)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