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客电竞-体育电竞综合赛事平台

關于規范出境貨物木質包裝檢疫出證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質檢辦動函〔2008〕805號)

#abc, #bac { width: 300px; visibility: hidden; background: #ffffe1; position:relative; margin: 25px 0px 0px 0px; float: left; border: 1px #000000 solid; }.abc{position: absolute;height:25px; }

發布單位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文號 質檢辦動函〔2008〕805號
發布日期 2008-12-30 生效日期 2008-12-30
有效性狀態 廢止日期 暫無
屬性 專業屬性 檢驗檢疫
備注 暫無

  各直屬檢驗檢疫局:

  近日,加拿大食品檢驗署函告:2009年1月1日至4月1日,對于來自中國僅提供植物檢疫證書未加施IPPC標識的貨物木質包裝,加拿大將在得到中方確認證書真偽結果前,對該批貨物實施扣留處理。自2009年4月1日起,加方對來自中國的貨物木質包裝僅查驗IPPC專用標識,凡隨附植物檢疫證書的,加拿大將拒絕入境。

  為避免對貿易造成影響,根據《出境貨物木質包裝檢疫處理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所有出境貨物木質包裝須按規定進行檢疫處理并加施IPPC專用標識。

  二、對于輸往加拿大的貨物木質包裝,經檢疫處理并加施標識后不再出具植檢證書或熏蒸消毒證書。

  三、輸入國家或地區對木質包裝有其他特殊檢疫要求的,經總局確認后(見總局網站木質包裝專欄“有關國家或地區實施木質包裝國際標準(ISPM15號)時間表”),還須符合其相關規定。

  執行中如遇問題,請與總局動植司聯系。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鄭重聲明:部分文章來源于網絡,僅作為參考,如果網站中圖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權,請聯系我們處理!

為您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