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 發布文號 | 質檢辦動函〔2008〕80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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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08-12-30 | 生效日期 | 2008-12-30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專業屬性 | 檢驗檢疫 | |
備注 | 暫無 |
各直屬檢驗檢疫局:
近日,加拿大食品檢驗署函告:2009年1月1日至4月1日,對于來自中國僅提供植物檢疫證書未加施IPPC標識的貨物木質包裝,加拿大將在得到中方確認證書真偽結果前,對該批貨物實施扣留處理。自2009年4月1日起,加方對來自中國的貨物木質包裝僅查驗IPPC專用標識,凡隨附植物檢疫證書的,加拿大將拒絕入境。
為避免對貿易造成影響,根據《出境貨物木質包裝檢疫處理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所有出境貨物木質包裝須按規定進行檢疫處理并加施IPPC專用標識。
二、對于輸往加拿大的貨物木質包裝,經檢疫處理并加施標識后不再出具植檢證書或熏蒸消毒證書。
三、輸入國家或地區對木質包裝有其他特殊檢疫要求的,經總局確認后(見總局網站木質包裝專欄“有關國家或地區實施木質包裝國際標準(ISPM15號)時間表”),還須符合其相關規定。
執行中如遇問題,請與總局動植司聯系。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