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客电竞-体育电竞综合赛事平台

衛生部關于干辣椒中二氧化硫殘留量有關問題的批復(衛監督發〔2005〕127號)

#abc, #bac { width: 300px; visibility: hidden; background: #ffffe1; position:relative; margin: 25px 0px 0px 0px; float: left; border: 1px #000000 solid; }.abc{position: absolute;height:25px; }

發布單位

衛生部

衛生部

發布文號 衛監督發〔2005〕127號
發布日期 2005-04-04 生效日期 2005-04-04
有效性狀態 廢止日期 暫無
屬性 復函批復 專業屬性 其他
備注 暫無

  江西省衛生廳:

  你廳《關于干辣椒中二氧化硫殘留量有關問題的請示》(贛衛法監文〔2005〕1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2760)中漂白劑的使用范圍不包括干辣椒。使用漂白劑處理干辣椒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第十一條規定,應按照第四十四條規定進行處罰。

  此復。

  二○○五年四月四日


 

鄭重聲明:部分文章來源于網絡,僅作為參考,如果網站中圖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權,請聯系我們處理!

為您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