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 發布文號 | 食藥監辦食〔2010〕2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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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0-03-18 | 生效日期 | 2010-03-18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專業屬性 | 其他 | |
備注 | 暫無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近日,有媒體報道不法分子加工“地溝油”。為嚴防“地溝油”流入餐飲服務環節,切實保護消費者飲食安全,請迅速組織對餐飲服務單位采購和使用食用油脂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查餐飲服務單位進貨查驗記錄及索證索票制度落實情況。同時,要高度重視群眾投訴舉報,及時對舉報線索進行核實,如發現餐飲服務單位采購的食用油脂來源不明,或者采購和使用“地溝油”的,應監督餐飲服務單位立即停止使用并銷毀,同時依法嚴肅查處,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請于4月底前將監督檢查情況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管司。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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