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 發布文號 | 食藥監辦食[2009]1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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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09-02-09 | 生效日期 | 2009-02-09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專業屬性 | 其他 | |
備注 | 暫無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消費監管部門:
按照《關于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調整工作的通知》(衛監督發〔2009〕1號)和《關于做好職責交接期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國食藥監食〔2009〕22號)要求,為建立暢通的消費環節食品安全信息報送渠道,規范信息報送,提高工作效率,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對消費環節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的領導。加強消費環節食品安全信息報送和應急處理工作,是關系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人民群眾飲食安全的大事,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明確責任,不斷完善信息報告和共享機制,不斷拓寬信息報告渠道,加強信息交流與共享。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分管領導和具體責任人,加強應急值守,暢通報送渠道,確保信息報送及時、準確。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而未及時報告的,要給予通報并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規范食物中毒事故信息的報送工作。按照《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衛生部8號令)的有關規定,繼續實行食物中毒事件快報、食物中毒事故月(季)報、食物中毒事故年報制度。自2009年2月1日起,各地在報送衛生部應急辦的同時報送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值班傳真:010-68310909,食品安全監管司傳真:010-88375603,郵箱:spyj@sda.gov.cn。報送格式請參照附件1-3。
請各地認真填寫省級食品消費監管部門及人員聯系表 (見附件4),于2009年2月20日前報至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聯系部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管司
聯 系 人:王柏琴 崔瑞芳
聯系電話:88330552/0532
郵 箱:wangbq@sda.gov.cn cuirf@sda.gov.cn
附件:1.食物中毒事件快報
2.食物中毒事故月(季)報表
3.食物中毒事故年報表
4.食品消費監管部門人員聯系表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二○○九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