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 發布文號 | 總局2009年第79號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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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09-08-27 | 生效日期 | 2009-08-27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2016-06-08 |
屬性 | 通告公告 | 專業屬性 | 進出口,檢驗檢疫 |
備注 | 本法規已廢止,依據請查看:質檢總局關于公布現行有效規范性文件和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公告(2016年第55號) |
根據《進出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質檢總局第118號令)的規定,現將進出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風險級別及檢驗檢疫監管方式予以公布(見附件)。國家質檢總局將根據風險分析結果適時調整風險級別及檢驗檢疫監管方式并公布,允許進口飼料的國家與地區名單和飼料產品種類名錄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公告79號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