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7月16日,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了459批次食品的監督抽檢情況,抽檢的樣品涉及餅干、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等20類,檢出不合格樣品5批次,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劑等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1批次飲料和1批次糕點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其中,重慶洋洋水業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飲用純凈水檢出銅綠假單胞菌超標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萬州區五橋秦光富副食店銷售的、標稱重慶市萬州區學府食品廠生產的蛋糕檢出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常見的條件致病菌,屬于非發酵革蘭氏陰性桿菌?!禛B 19298-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中規定,包裝飲用水中銅綠假單胞菌應符合n=5,c=0,m=0CFU/250mL的要求。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并非致病菌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判定食品被細菌污染的程度及衛生質量,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根據《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規定,糕點、面包中菌落總數應符合n=5,c=2,m=104,M=105CFU/g的要求。
不合格樣品中,1批次豆制品和1批次糖果制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其中,重慶可諾食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內酯豆腐檢出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家頂翔食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薄荷糖檢出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根據《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規定,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中二氧化硫殘留量應≤0.1g/kg,而苯甲酸及其鈉鹽的使用范圍不包括豆制品。
另外,還有1批次不合格樣品為重慶市大足區土門盤龍山酒廠(普通合伙)標稱生產的高粱酒,該樣品檢出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生產經營企業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459批次食品安全抽檢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23號)不合格樣品信息
(來源: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相關報道: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459批次食品安全抽檢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2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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