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7月19日,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曝光了3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2批次食用農產品和1批次蔬菜制品,不合格項目涉及農藥殘留、防腐劑超標。
2批次香蕉檢出吡唑醚菌酯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不合格產品分別為天津市寧河區聚家歡樂食品超市銷售的香蕉(小芭蕉)不合格,天津市寶坻區億佰嘉果樂多水果超市銷售的國產香蕉不合格。
吡唑醚菌酯中文名唑菌胺酯、百克敏,為新型廣譜殺菌劑,線粒體呼吸抑制劑,是甲氧基丙烯酸酯類殺菌劑之一,具有保護、治療、葉片滲透傳導作用。吡唑醚菌酯通過抑制孢子萌發和菌絲生長而發揮藥效,具有保護、治療、葉片滲透傳導作用。但是對水生生物毒性極高,過量使用的吡唑醚菌酯轉移到水塘等環境中會造成魚蝦等水生生物死亡。
另外,還有1批次天津市寶坻區喜萬家百貨自選店銷售的虹順水晶糖蒜不合格,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在腌漬蔬菜中最大使用量為1.0g/kg,其他蔬菜制品中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鈉鹽;另外,規定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劑(相同色澤著色劑、防腐劑、抗氧化劑)在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應超過1。
苯甲酸及其鈉鹽是食品工業中常見的一種防腐保鮮劑,對霉菌、酵母和細菌有較好的抑制作用。苯甲酸及其鈉鹽的安全性較高,少量苯甲酸對人體無毒害,可隨尿液排出體外,在人體內不會蓄積。但若長期過量食入苯甲酸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肝臟功能產生一定影響。另外,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標,反映出企業可能忽視了混合使用防腐劑時對其使用量的控制。我國允許使用的食品防腐劑為低毒、安全性較高的品種,但長期過量攝入可能會對人體健康造成一定的損害。
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由企業所在轄區寧河區、寶坻區市場監管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已責令經營企業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天津市市場監管委要求上述區局對不合格產品的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制定整改措施。
不合格產品信息
(購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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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
相關報道: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2019年第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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