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酒是中國的傳統特產酒,距今已有800多年歷史,素有“國酒”之稱,市場受歡迎程度頗高。但正因如此,一些唯利是圖的不法商家借機用假酒牟取暴利,嚴重破壞市場秩序及食品安全,危及民生根本。
近日,桂林市臨桂區人民檢察院聯合桂林市臨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獲了一起假冒茅臺酒注冊商標的大案。
6月15日,臨桂區市場監管局接群眾舉報:位于桂林市臨桂區臨桂鎮秧塘山水科技園的上海安能聚創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倉庫內,有人存銷假酒。
收到舉報信息后,臨桂區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及臨桂區市場監管局迅速組成聯合執法隊伍趕往現場。抵達現場后,執法人員依法對一批物流單號為300465822663、收件人為“歐陽先生”的安能物流進行拆封,檢查發現是生產批次為2019-3-037、2019-075、2019-076等15個批次的貴州茅臺酒(酒精度:53%vol,凈含量500ml/瓶,品種:飛天)20箱120瓶。
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派出打假員(技術員)現場對上述產品進行了鑒定并出具產品辨認(鑒定)表,辨認(鑒定)結論為:通過外觀辨認(鑒定),與茅臺公司出廠產品外包裝特征不符,非該公司生產,屬假冒注冊商標的產品。這批“茅臺酒”品種標注為“飛天”,市場價貨值36萬多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臨桂區市場監管局對這批疑似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120瓶酒采取行政強制措施予以扣押。
目前,該案件在進一步調查之中。桂林市臨桂區人民檢察院將持續跟進,依法對案件調查進行全程監督。
檢察官及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提示,消費者在購買高端白酒時,一定要從正規渠道進貨,在正規的專賣店里購買,不要貪小便宜,應仔細辨別,謹防購買假冒偽劣產品;同時,要保存好相關票據,一旦買到假貨,立即通過市場監管部門“12315”進行舉報投訴。
下一步,桂林市臨桂區人民檢察院將繼續堅持積極履職和服務大局相結合,準確把握“六穩”、“六保”要求,聚焦生態環境、食品藥品安全等重點領域,開展好“公益訴訟守護美好生活”專項監督活動,回應人民群眾公益保護新期待,用公益訴訟守護美好生活,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