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客电竞-体育电竞综合赛事平台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鐵拳”行動 嚴查民生領域違法行為

  按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統一安排部署,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落實黨史學習教育成果為契機,結合“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統籌全市市場監管力量積極開展2021年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

  按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統一安排部署,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落實黨史學習教育成果為契機,結合“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統籌全市市場監管力量積極開展2021年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集中力量加大執法力度,依法查辦一批典型案件,有力維護首都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這次行動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緊緊圍繞民怨最深、群眾最煩、危害最大的突出問題,聚焦關系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重點商品,貼近群眾生活的重點行業,結合我市實際,以“非法添加‘瘦肉精’、非法使用獸藥”“制售假冒偽劣白酒、紅酒、桶裝飲用水”“銷售非法動力裝置驅動的三輪車、四輪車”“生產、銷售超薄塑料購物袋等淘汰類塑料產品”“生產、銷售產品質量不合格兒童玩具”“中介行業協會亂收費”“校外培訓機構虛假宣傳、價格欺詐”“‘神醫'’神藥‘虛假廣告”“’保健‘市場亂象”等9個領域為查辦重點,集中執法力量,發揮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優勢,重拳出擊切實加大處罰力度,持續釋放震懾效果。

 

  行動開展以來,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共出動檢查人員32506人次,檢查主體數量39789個,累計立案716件,結案305件,罰沒款1824萬余元。開展行政約談、指導2946次,宣傳活動1524次,移送司法機關案件2件,吊銷營業執照8戶,搗毀制假售假窩點2個。

 

  下一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充分發揮12345和12315熱線作用,廣泛收集案源線索,深挖徹查,以最嚴厲的處罰震懾違法者,警示經營者,切實維護群眾利益,把“鐵拳”行動辦成服務群眾的實在事。

 

  典型案例


  北京豬鮮生科技有限公司經營未經檢驗檢疫的進口冷凍肉類食品

 

  2020年11月18日,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延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進口冷凍食品檢查,隨機抽取肉及肉制品核酸檢測報告并核實真偽。在檢查中發現北京豬鮮生科技有限公司經營的牛胸肉、牛上腦等進口冷凍食品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與海關出具的檢驗檢疫證明不符。

 

  2021年4月6日,延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5545.05元,沒收涉案物品牛胸肉、牛上腦,折合人民幣699.3元,并處罰款80000元,累計罰沒款85545.05元。

 

  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北京市市場監管系統始終堅持食品安全“四個最嚴”標準,關口前移、預防為主,以進口冷鏈食品貿易商、農產品批發市場、大型連鎖超市等為重點,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和防疫安全檢查力度,嚴厲查處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不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規定、不符合食品追溯要求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守好冷鏈環節新冠病毒輸入防線,嚴防不明來源的進口冷藏冷凍肉類、水產品流入北京市場。

 

  北京松云家廚餐飲有限責任公司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案

 

  2020年10月22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委托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對北京松云家廚餐飲有限責任公司使用的草魚進行了抽樣檢驗。11月17日,豐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檢測報告顯示抽樣五氯酚酸鈉超標,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食物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要求。

 

  經查,當事人于2020年10月22日,以13.6元/kg價格購進5.4kg草魚,當日以13.6元/kg的價格銷售給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2kg該批次草魚用于檢測,收取貨款27.2元,剩余3.4kg已經當場銷毀。共獲違法所得27.2元,貨值金額73.44元,無專用于違法經營的工具、設備。

 

  2021年1月5日,豐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對北京松云家廚餐飲有限責任公司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原料的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27.2元,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五氯酚酸鈉具有較高的水溶性,容易以水為載體廣泛地擴散,對水源和土壤造成污染,為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北京市市場監管部門將不斷加強對餐飲經營者的日常監管,督促其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把好進貨查驗記錄“入口關”,同時嚴厲查處各種違法行為,以堅決的行動維護群眾身體健康和飲食安全。

 

  華北盒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雙清路分公司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案

 

  2021年3月8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專項監督檢查中發現華北盒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雙清路分公司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于當日立案調查。

 

  經查,當事人在商品配送區為消費者提供回收標志顯示成分為“(PE-HD)+CaCO3”的塑料購物袋。該塑料購物袋由重慶市聯發塑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由當事人的上級公司上海盒馬物聯網有限公司統一購進,統一配送給當事人使用。當事人提供的《采購合同》中“采購產品清單”標明其主要成分是“HDPE”和“CaCO3”,屬于不可降解塑料袋。

 

  2021年5月19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六條對當事人作出罰款60000元的行政處罰。

 

  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任務。北京市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對建成區的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零售業門店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查處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購物袋的行為,不斷推進我市塑料污染治理取得新成效。

鄭重聲明:部分文章來源于網絡,僅作為參考,如果網站中圖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權,請聯系我們處理!

為您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