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近年來,各地切實貫徹“四個最嚴”要求,按照“區域定格、網格定人、人員定責”網格化監管架構,在工作實踐中積極創新監管方式,不斷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網格化監管體系建設,全力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現將重慶市涪陵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和江蘇省的經驗做法編發成工作簡報,供各地參考借鑒。
重慶市涪陵區:以網格化促監管責任落實
穩步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重慶市涪陵區在工作實踐中積極創新監管方式,以網格化促進監管責任落實,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穩步提升。重慶市涪陵區以“五有”(有機構、有制度、有人員、有設備、有能力)為標準建成“區—鄉(鎮)—村”三級監管網絡,實現職能、人員、經費、手段、服務“五到位”。確保做到“區級有人管、鄉鎮有人抓、村里有人看”。
一、積極推進“區域定格、網格定人、人員定責”的區、鄉、村三級監管員加企業內檢員網格化監管體系。區級農產品質量監管員定鄉鎮街道,鄉鎮監管員定村,村協管員協管全村,企業內檢員負責企業,做到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區-鎮-村+企業”的全覆蓋農產品質量監管網絡,明確各級監管員和企業內檢員工作職責,并公示上墻?,F有農產品質量監管專(兼)職人員516人,其中區級部門63人,鄉鎮監管員71人,村級協管員369人。
二、探索長效監管制度,加強日常監管力度。在種植業積極探索“12233”(一圖兩賬兩查三表三檢)監管模式,即區、鄉鎮分級建立一張監管網格圖,全面建立農產品生產主體臺賬、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主體臺賬,通過實施日常巡查和執法檢查,運用生產記錄表、檢查記錄表、執法檢查表,常態開展農殘快檢、例行風險監測和執法監督抽檢,通過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規范化。在畜禽水產養殖業上建立“三書三有四規范”獸藥監管新制度新模式(三書:監管工作責任書、安全用藥告知書、安全用藥承諾書;三有:有人員設置、有場所設施、有規章制度;四規范:規范獸藥采購、規范獸藥儲存、規范獸藥使用、規范獸藥監管)。
三、充分調動村協管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加大培訓力度,增強村協管員的責任感和主動性,目前部分鄉鎮正在探索協管員發現農產品質量安全案件線索給予一定獎勵的措施和辦法,以增強村協管員的積極性。
四、推進追溯體系,強化質量安全可追溯。依托國家、市級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平臺,推動涪陵區農產品生產主體實施質量溯源管理。將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與農業農村重大創建認定、農業品牌推選、農產品認證、農業展會等工作掛鉤。充分發揮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平臺監管巡查功能,對全區有效期內綠色食品生產主體全部實行日常監管巡查無紙化、信息化,抓實日常監管工作,落實網格員職責。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齊抓共管 上下聯動
有效發揮基層網格化監管作用
杭州市余杭區不斷完善基層監管體制機制,有效發揮基層網格化監管作用,實現全區規模和規模以下生產主體監管全覆蓋。2021年以來,全區19824家生產主體全部納入基層網格監管,554家規模主體監管和出具合格證全覆蓋;11個鄉鎮(街道)全部建立農產品快速定性檢測室,已開展檢測11158批次。
一、著眼聯動,構建網格化監管體系。按照“提升區一級、強化鎮一級、發展村一級”的思路,構建區、鎮(街道)、村(社區)三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網格化監管體系。區級層面,建立區級監管工作領導小組,區農業農村局專設農質監管科,全面加強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鎮(街道)層面,依托農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12個鎮(街道)建立了集農技生產服務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監管“三位一體”的農業公共服務機構,并配備監管員1名;村(社區)層面,在全區143個主要涉農村(社區)成立了由分管農業副主任擔任的協管員隊伍,承擔轄區內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職責。同時,以規模以上生產主體為重點,組建一支生產主體管理員隊伍,每個主體固定1名管理員,逐步構建區、鎮(街道)、村(社區)、主體四級網格化監管體系。
二、重在考核,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余杭區政府負總責、各鎮街和各職能部門“屬地管理、分兵把守”的監管思路,用活用好考核“指揮棒”,健全日常巡查、信息報送、學習培訓等制度,編制發放鎮(街道)和村(社區)監管人員職責清單,并公示監管網格體系,進一步落實鎮(街道)和村(社區)的屬地管理責任。制定《余杭區鎮(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目標考核實施細則》,將基層檢測室快檢批次數、巡查次數、不合格情況發現等任務進一步明確量化,區政府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納入對鎮(街道)和職能部門的年度考核,鎮(街道)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納入對村(社區)的年度考核,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產生層層落實責任、層層傳導壓力的良好效果。
三、依托數字,賦能農產品質量安全。以區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數字化監管平臺為基礎、“農安碼”為載體、“農安監管”小程序為手段,充分發揮基層監管網格的作用,探索對轄區內規模以下生產主體開展日常管理。通過村(社區)一級為轄區內規模和規模以下主體辦理“農安碼”,從而將轄區內規模和規模以下主體納入區級監管平臺,形成主體信息專庫,實現全區生產主體監管全覆蓋,并由鎮(街道)和村(社區)兩級對平臺內主體實行實時動態管理同步上報區級主管部門。在日常巡查檢查中,基層監管人員使用“農安監管”小程序掃描主體“農安碼”,迅速了解生產主體基本信息、農藥購買、檢測等關鍵內容,并實時錄入檢查記錄,及時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有助于做出精準快速的監管處理,提高日常監管服務的高效性。同時,指導主體規范生產臺賬記錄,推進農獸藥間隔期、休藥期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等制度實施,發放落實禁用藥物名單、綠色食品用藥準則、標準化生產等制度上墻,幫助指導轄區內生產主體建立規范的內部質量安全管控體系。全區每個鎮(街道)設有農產品快速定性檢測室1個,承擔所轄范圍內生產主體的日常抽檢和對公眾免費檢測開放職責,每年完成檢測720批次,把好農產品合格采收、安全上市關,確保轄區范圍內農產品質量安全。
四、強化培訓,提升基層監管效能。根據不同主體和培訓內容,每年舉辦各級各類各種形式的集中專題業務培訓班10期以上。面向檢測人員、生產主體等參訓對象,組織涉農鎮(街道)農產品檢測人員開展“檢測大比武”活動,通過比賽共有79人獲得區技能人手稱號,其中,3人獲高級職業資格證書,25人獲得中級職業資格證書,51人獲初級職業資格證書;2020年,分片區組織鎮(街道)和村(社區)兩級監管人員開展監管工作和數字化監管實操等專題培訓8期,培訓人員200余人次;組織開展針對農產品生產主體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及生產技能提升、進基地考察等業務培訓11期,培訓主體1000余人次。
江蘇?。簶嫿?ldquo;網格化+精準監管”新模式
江蘇省圍繞農產品質量安全“誰來管、管什么、怎么管”的問題,試點推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網格化監管,逐步形成了“定監管對象、定監管人員、定監管任務,考核工作業績(三定一考核)”的基層網格化監管模式。2015年,江蘇省印發《江蘇省農產品質量安全基層網格化監管工作方案》,在全省所有縣(市、區)推行和普及網格化監管模式,將監管日常工作定量化、制度化。目前,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基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網絡已覆蓋全省,為守住農產品質量安全打下了堅實基礎。
一、明確監管對象,推行信息化管理。各級農業部門根據本地農業生產實際,將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家庭農場、收儲運主體等納入監管對象范圍,并根據監管隊伍配備情況,因地制宜將種養大戶也納入監管范圍。每年至少對監管對象進行一次調查摸底,及時更新監管對象信息。全省統一將連片種植蔬菜、林果面積20畝以上、糧油50畝以上、養殖水產品20畝以上、豬羊200頭以上、家禽10000只以上的種養基地全部納入重點監管對象。同時,依托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平臺對監管對象實行信息化管理,各級監管人員、監管對象、巡查檢查、產品抽檢、宣傳培訓等日常監管信息實時上傳。截至2020年底,全省監管系統共錄入監管對象14.5萬家,累計錄入巡查信息56.4萬條,速測信息40.5萬條。
二、加強隊伍建設,提升監管能力。健全省市縣鄉村五級監管體系,建立了以鄉鎮監管員、村級協管員和企業內檢員為主體的基層網格化監管隊伍,全省監(協)管員隊伍達2.2萬名。大力支持鄉鎮監管體系建設,先后啟動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鄉鎮項目、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提升項目、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再提升項目,省級財政累計補助3億元,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不斷提升。為破解鄉鎮監管人員不足問題,各地積極推動鄉鎮農業服務中心全員監管,將農產品生產技術指導與質量監管有效結合起來。及時調整各級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與職責分工,強化對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行業指導。
三、細化監管任務,明確監管責任。在健全監管隊伍,摸清監管底數的基礎上,明確鄉鎮(街道)監管員和村級協管員的工作任務?;鶎颖O管人員實行分片包干,明確監管任務及重點,實現監管工作全覆蓋,努力實現規模以上生產主體標準化推廣覆蓋率100%,監管對象巡查覆蓋率100%,上市前農產品抽檢覆蓋率100%。為適應監管工作新需要,2020年4月,江蘇省農業農村廳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網格化監管的通知》,進一步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拓展購買范圍,將落實農產品質量可追溯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納入網格化監管內容。
四、加強績效管理,推動責任落實。各縣(市、區)或鄉鎮(街道)制定轄區《村級協管員管理辦法》,量化工作任務,并定期對監管員、協管員的工作情況進行績效管理。村級協管員考核結果與政府購買服務補助等級掛鉤,激勵基層積極開展工作。揚州江都區、南京江寧區等地試點推進協管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模式,采取社會聘用、崗前培訓、明確職責、統一考評、考后付酬的方式,穩定協管員隊伍。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與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質量工作考核、鄉村振興考核以及高質量發展考核掛鉤,對生產主體產品質量安全狀況與品牌評定、農業項目扶持等掛鉤,推動企業落實內檢員制度,加強質量安全管控。
2021年4月,江蘇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關于實施十萬規模主體入網監管行動 全面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通知》(蘇委農發〔2021〕4號)文件,要求確保到2021年底,納入全省農產品質量追溯平臺監管的主體達10萬家以上,力爭實現入網主體日常巡查全覆蓋、產品質量追溯全覆蓋、生產經營檔案電子化管理全覆蓋,進一步壓實農產品生產主體責任、監管責任、地方屬地管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