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力守好疫情防控時期全市冷鏈防控線,嚴把“雙十一”期間進口冷鏈食品各環節風險防控,包頭市市場監管局嚴格實行“五強化”舉措,加強監督管理,確保“雙十一”期間進口冷鏈食品安全。
一、強化進貨報備和查驗制度
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制度,進口冷鏈食品首站(首岸)到達包頭市前24小時內必須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報備,嚴格檢查“三證明、一報告”,即“海關進口貨物報關證明”、“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冷鏈食品消毒證明”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報告”。
二、強化核酸檢測和“蒙冷鏈”管控
嚴格按照“一批一檢,隨到隨檢,不檢不售”要求,凡進入包頭市的進口冷鏈食品都要再次進行新冠肺炎核酸檢測,并賦“蒙冷鏈”電子追溯碼方可進行銷售。冷庫必須完全按照“蒙冷鏈”要求進行全過程、全鏈條管控,必須在“蒙冷鏈”系統中完整填報進口冷鏈食品信息,入庫必須粘貼“蒙冷鏈”查詢二維碼等,進入冷庫前還要再次進行預防性消毒。
三、強化進口冷鏈食品“三專”制度
“三專”制度,即“專用通道進貨,專區專庫存放,專區專柜銷售”。開展進口冷鏈食品經營業務的冷庫必須設置專用通道,冷庫必須設置進口冷鏈食品儲存專區,進口冷鏈食品銷售企業必須建立專區專柜,并在銷售專區專柜顯著位置設置蒙冷鏈追溯二維碼,方便消費者查詢進口冷鏈食品信息。
四、強化從業人員核酸檢測力度
按照包頭市委市政府和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安排部署,進一步加大冷鏈食品從業人員的核酸檢測力度,要求從業人員每周至少檢測2次。
五、強化監管執法力度
各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派28名市場監管人員對14家冷庫實行24小時駐場監管;嚴厲打擊進口冷鏈食品經營者通過游離法外的經營行為,如不報備、自行購進進口冷鏈食品、不進行核酸檢測等逃避監管的違法行為,確保冷鏈食品安全。
截至目前,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共檢查冷鏈食品經營主體553家次,對發現問題已全部要求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