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9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通知,就《釀造醬油質量通則》等10項推薦性國家標準(報批稿)公開征求意見,時間截止到12月8日。
食品伙伴網研讀了《釀造醬油質量通則》報批稿(下稱GB/T18186)的文本,發現其中并沒有引用GB 2717-201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醬油》(下稱GB 2717)。那么,有些網友可能就有疑問了,是不是執行GB/T 18186就不用執行GB 2717了?執行GB 2717是不是就不用管氨基酸態氮指標了?今天我們來一起分析下,假如今后正式發布的新版GB/T 18186不再引用GB 2717,企業怎么辦?
為了搞清楚這個問題,我們先來看什么是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食品安全標準是強制執行的標準。除食品安全標準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強制性標準。
這一規定明確了GB 2717的法律地位,即不論企業宣稱執行什么標準(推薦性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團體標準),是否宣稱執行GB 2717,不論企業產品的標簽上是否標識GB 2717,其生產的醬油產品都必須符合GB 2717的要求,這是企業生產醬油的原則和底線,這一點毋庸置疑。
這樣看來,GB/T 18186中沒有必要再重復引用GB 2717。據食品伙伴網食品論壇網友Mac_OS_X提供的消息,事實上,這是國標委去年開始提的要求,今后食品類推薦性國標都不再引用食安國標。我們認為這也是基于GB 2717的強制性地位考慮。
那企業能否在標簽上標識GB 2717和GB/T 18186?如果標識了,分別要承擔什么責任和義務呢?我們來分別分析。
可以肯定的告訴大家,醬油產品的標簽上既可以標識GB 2717,也可以標識GB/T 18186。這兩種標識方式都是合規的。下面我們具體分析一下。
第一種情形,標識GB 2717。依據食品安全法和GB 7718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問答,食品標簽上標識的執行標準可以是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這就表示企業的產品符合食品安全的最低要求,沒有對其質量方面做出任何承諾。有人可能會問,僅標識GB 2717其產品質量如何保證?這一點大家不用擔心,標識GB 2717只是明確食品安全方面的合規要求,GB 2717只是對醬油產品提出了氨基酸態氮最低值以及菌落總數、大腸菌群方面的最低要求,目前,市面上標識GB 2717的醬油產品也很少見,絕大多數企業標識的都是GB/T 18186。這表明大多數企業向消費者承諾其產品不僅是安全的,而且符合一定的質量要求。
第二種情形,標識GB/T 18186。這表明企業宣稱自己的產品在安全的基礎上,符合更高的質量要求。GB/T 18186規定了醬油的分類、分級以及不同等級的醬油中感官以及總氮、固形物以及氨基酸態氮(各等級均遠高于GB 2717規定的要求)等方面的質量要求。標識GB/T 18186是目前絕大多數企業的做法。需要再次重復說明的是,即使僅標識GB/T 18186,醬油產品也需要符合GB 2717 以及GB 2762、GB 29921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
當然,除了這兩種情形,企業還可以標識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等。
到此,問題并沒有結束:對于標識GB/T 18186的產品,抽檢的時候對質量指標如何進行判定?從食品伙伴網食品抽檢查詢分析系統中發現:對于氨基酸態氮的抽檢,官方的表述非常嚴謹,例如對于某一批次氨基酸態氮檢出量為0.63g/100mL的醬油產品,市場監管總局給出的結論為“氨基酸態氮(以氮計)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但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要求”。對于全氮(總氮)指標抽檢結果不符合GB/T 18186要求的,多數省級市場監管部門的抽檢公告直接判定為質量指標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