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安全網訊 7月6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部(MFDS)發表了第2021-59號告示,修改《食用肉中殘留物質檢查相關規定》的部分內容,主要內容如下:
1、將食用肉殘留物質檢查相關用語從“胴體”變更為“食用肉”。
2、修改部分在市、道畜產品檢察機關制定檢查計劃案后,向農林畜產檢疫本部部長報告的條款語句。
3、根據食用肉殘留物質檢查結果,制定詳細的必要措施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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