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安全網訊 1月27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部(MFDS)發布了第2022-45號公告,擬修改《食品衛生法實施令》的部分內容。其主要內容如下:
申請自我質量檢查確認檢查的經營者應向食品藥品安全部報告,生產酒類的食品生產、加工業經營者應向地方食品藥品安全廳報告。
以上意見征集時間截止至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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