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 發布文號 | 國衛辦食品函〔2013〕51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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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3-12-20 | 生效日期 | 2013-12-20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復函批復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
你協會《關于請批準中鏈甘油三酯作為普通食品原料管理的請示》(中國食協〔2013〕23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中鏈甘油三酯即中鏈脂肪,天然存在于棕櫚仁油、椰子油等食品和母乳中,是膳食脂肪的來源之一,主要成分是“辛,癸酸甘油酯”。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通則》(GB25596-2010)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1)的規定,中鏈甘油三酯可作為食品原料或乳化劑使用。中鏈甘油三酯作為食品原料使用時,應當按照《食用植物油衛生標準》(GB2716-2005)執行;作為乳化劑使用時,應當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 辛,癸酸甘油酯》(GB28302-2012)的規定。
專此函復。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