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 發布文號 | 國衛辦食品函〔2013〕51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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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3-12-20 | 生效日期 | 2013-12-20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復函批復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中國乳制品工業協會:
你協會《關于酪蛋白酸鹽作為普通食品原料的請示》(中乳協〔2013〕88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根據《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1)的規定,酪蛋白酸鈉(酪朊酸鈉)是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生產使用食品添加劑酪蛋白酸鈉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對于酪蛋白酸鈉以外的其他酪蛋白酸鹽,如需開發用于食品生產經營,應當按照使用目的和相關規定進行安全性評估并審查批準。
專此函復。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