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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對7種農藥采取進一步禁限用管理措施(農業部公告 第20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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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農業部

農業部

發布文號 農業部公告 第2032號
發布日期 2013-12-09 生效日期 2013-12-09
有效性狀態 廢止日期 暫無
屬性 通告公告 專業屬性 其他
備注 相關鏈接:關于貫徹落實農業部第2032號公告有關事項的通知(藥政[2013]41號)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ZZYGLS/201312/t20131219_3718683.htm


   為保障農業生產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維護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據《農藥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全國農藥登記評審委員會審議,決定對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毒死蜱和三唑磷等7種農藥采取進一步禁限用管理措施?,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13年12月31日起,撤銷氯磺?。òㄔ?、單劑和復配制劑,下同)的農藥登記證,自2015年12月31日起,禁止氯磺隆在國內銷售和使用。

 

  二、自2013年12月31日起,撤銷胺苯磺隆單劑產品登記證,自2015年12月31日起,禁止胺苯磺隆單劑產品在國內銷售和使用;自2015年7月1日起撤銷胺苯磺隆原藥和復配制劑產品登記證,自2017年7月1日起,禁止胺苯磺隆復配制劑產品在國內銷售和使用。

 

  三、自2013年12月31日起,撤銷甲磺隆單劑產品登記證,自2015年12月31日起,禁止甲磺隆單劑產品在國內銷售和使用;自2015年7月1日起撤銷甲磺隆原藥和復配制劑產品登記證,自2017年7月1日起,禁止甲磺隆復配制劑產品在國內銷售和使用;保留甲磺隆的出口境外使用登記,企業可在2015年7月1日前,申請將現有登記變更為出口境外使用登記。

 

  四、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停止受理福美胂和福美甲胂的農藥登記申請,停止批準福美胂和福美甲胂的新增農藥登記證;自2013年12月31日起,撤銷福美胂和福美甲胂的農藥登記證,自2015年12月31日起,禁止福美胂和福美甲胂在國內銷售和使用。

 

  五、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停止受理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的登記申請,停止批準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的新增登記;自2014年12月31日起,撤銷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的登記,自2016年12月31日起,禁止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使用。

 

  農業部

 

  201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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