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衛生部 衛生部 | 發布文號 | 食品整治辦(2009)1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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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暫無 | 生效日期 | 暫無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備注 | 暫無 |
江西省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你辦《關于滅活罌粟籽油脂粉末是否屬于專項整治非食用物質的請示》(贛整治濫用食品添加劑辦[2009]5號)收悉,經研究,回復如下;
一、滅活罌粟籽油脂粉末不屬于衛生部印發的《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名單(第一批)的通知》中第17類的內容。
二、根據《食品衛生法》等法律、法規和衛生部等5部門發布的《關于加強罌粟籽食品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衛監督發[2005]349號)的有關規定,“味圣滅活罌粟籽油脂粉末”屬違法產品,請你辦立即組織對該產品依法進行查處,進一步調查該企業是否還銷售其它類似違法產品,并將查處結果函報我辦。
此復
聯系人 黃飚 謝立偉
聯系電話 010-68792831
傳真 010-68792707
全國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