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國家質檢總局 國家質檢總局 | 發布文號 | 質檢辦食監函〔2011〕114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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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1-09-29 | 生效日期 | 暫無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備注 | 暫無 |
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你局《關于白切雞和叉燒等產品食品生產許可有關問題的請示》(粵質監〔2011〕101號)收悉。經研究,函復如下:
《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總局令第129號)和《肉制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對食品生產企業生產許可的范圍及要求做出了明確規定。企業生產白切雞、叉燒等肉制品無預包裝、無需標簽標注等制作,屬于規模化餐飲加工,不必納入食品生產許可。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