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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質檢總局關于白切雞和叉燒產品生產許可問題的復函的批復(質檢辦食監函〔2011〕114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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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國家質檢總局

國家質檢總局

發布文號 質檢辦食監函〔2011〕1140號
發布日期 2011-09-29 生效日期 暫無
有效性狀態 廢止日期 暫無
備注 暫無

  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你局《關于白切雞和叉燒等產品食品生產許可有關問題的請示》(粵質監〔2011〕101號)收悉。經研究,函復如下:

  《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總局令第129號)和《肉制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對食品生產企業生產許可的范圍及要求做出了明確規定。企業生產白切雞、叉燒等肉制品無預包裝、無需標簽標注等制作,屬于規模化餐飲加工,不必納入食品生產許可。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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