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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關于保健食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劑問題的復函(衛監督函〔2011〕1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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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衛生部

衛生部

發布文號 衛監督函〔2011〕110號
發布日期 2011-05-04 生效日期 2011-05-04
有效性狀態 廢止日期 暫無
屬性 復函批復 專業屬性 其他
備注 http://www.gov.cn/gzdt/2011-05/11/content_1861745.htm

   食品藥品監管局:

 

  你局《關于保健食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劑有關問題的請示》(國食藥監辦〔2011〕39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保健食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劑應當符合相關標準規定。考慮到保健食品監管的特殊性,對已批準的保健食品,其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可按照保健食品批準證書中的有關要求執行。

 

  二、對新申報的保健食品,其食品添加劑應當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的規定。屬于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的,應當按照《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管理辦法》執行。

 

  三、請你局對已批準的保健食品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劑進行整理,并提出修訂相關標準的建議。

 

  專此函復。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更多相關法規請查看:2011年5月發布和實施的食品相關法規匯總  國家部委有關保健食品相關法規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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