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客电竞-体育电竞综合赛事平台

關于加強中藥飲片包裝監督管理的通知(國食藥監辦[2003]358號)

#abc, #bac { width: 300px; visibility: hidden; background: #ffffe1; position:relative; margin: 25px 0px 0px 0px; float: left; border: 1px #000000 solid; }.abc{position: absolute;height:25px; }

發布單位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發布文號 國食藥監辦[2003]358號
發布日期 2003-12-18 生效日期 暫無
有效性狀態 廢止日期 暫無
備注 暫無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

 

  針對當前中藥飲片存在無包裝或包裝不符合法定規定的情況,為確保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根據《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對中藥飲片包裝監督管理工作的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生產中藥飲片,應選用與藥品性質相適應及符合藥品質量要求的包裝材料和容器。嚴禁選用與藥品性質不相適應和對藥品質量可能產生影響的包裝材料。

 

  二、中藥飲片的包裝必須印有或者貼有標簽。中藥飲片的標簽注明品名、規格、產地、生產企業、產品批號、生產日期。實施批準文號管理的中藥飲片還必須注明批準文號。

 

  三、中藥飲片在發運過程中必須要有包裝。每件包裝上必須注明品名、產地、日期、調出單位等,并附有質量合格的標志。

 

  四、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中藥飲片,一律不準銷售。

 

  各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藥品包裝的規定,進一步加強對中藥飲片生產、經營、使用環節的監督檢查,對2004年7月1日以后仍不符合中藥飲片包裝要求的行為要依法進行查處。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鄭重聲明:部分文章來源于網絡,僅作為參考,如果網站中圖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權,請聯系我們處理!

為您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