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 發布文號 | 食藥監辦許[2010]131號 |
---|---|---|---|
發布日期 | 暫無 | 生效日期 | 2010-11-24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專業屬性 | 其他 | |
備注 | 暫無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
近期有關媒體報道少數生產企業存在使用假冒蜂膠原料生產保健食品的違法行為。為加強含蜂膠原料保健食品的監督管理,保障消費者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含蜂膠原料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保健食品生產日常監管等有關工作要求,對轄區內含蜂膠原料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實施全面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蜂膠原料采購是否符合要求,產品質量是否合格。
二、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尤其是使用樹膠假冒蜂膠原料生產保健食品的違法行為,一律要求依法嚴肅處理;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產品,一律暫停生產銷售,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通知銷售者停止銷售,告知消費者停止使用,并采取責令召回等措施。
三、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必須加強蜂膠原料管理,不得采購樹膠假冒蜂膠,應當嚴把進貨關,建立原料采購記錄和供應商檔案,保證原料采購可溯源,確保原料質量。
請各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于2010年12月30日前將監督檢查情況報送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許可司。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