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衛生部 衛生部 | 發布文號 | 衛辦監督函〔2010〕54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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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0-07-08 | 生效日期 | 2010-07-08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復函批復 | 專業屬性 | 標簽標識 |
備注 | http://www.chc.org.cn/news/detail.php?id=59330 |
浙江省衛生廳:
你廳《關于食品營養標簽執行標準相關問題的請示》(浙衛〔2010〕16號)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我部正在組織修訂《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 (GB7718-2004)、《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通則》 (GB13432-2004),將《食品營養標簽管理規范》修訂為《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安全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應當符合《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04)中不涉及食品營養標簽的規定,標示營養標簽的,應當符合《食品營養標簽管理規范》規定。 《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通則》(GB13432-2004)僅適用于特殊膳食用食品。
專此函復。
二○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