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衛生部 衛生部 | 發布文號 | 衛法監發〔2002〕21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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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02-08-27 | 生效日期 | 暫無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備注 | http://www.gxwsjd.com.cn/www/ContentView.asp?CataID=122&ContID=Admin0804090019&lbbh=132 |
重慶市衛生局:
你局《關于以熊膽為原料生產健康相關品的請示》收悉。以野生動植物為原料生產化妝品、消毒產品等健康相關產品,應依照《衛生部關于限制以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為原料生產保健食品的通知》(衛法監發〔2001〕160號)、《衛生部關于限制以甘草、麻黃草、蓯蓉和雪蓮及其產品為原料生產保健食品的通知》(衛法監發〔2001〕188號)和《衛生部關于不再審批以熊膽粉和肌酸為原料生產保健食品的通告》(衛法監發〔2001〕267號)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此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