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7月27日,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3年第30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檢出不合格食品4批次。不合格項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劑超標。
2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分別為嵊州市美購生鮮超市銷售的標稱泰州市星星之火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食用紅薯淀粉(分裝),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寧波市海曙古林宇吉食品店銷售的標稱南京克瑞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虎紋蛋糕,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主要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菌落總數超標說明個別企業可能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霉菌和酵母是自然界中常見的真菌,在自然界中廣泛存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用淀粉》(GB 31637-2016)中規定,食用淀粉中霉菌和酵母不得超過103CFU/g。食用淀粉中霉菌和酵母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所使用的原料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嚴格,還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2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超標
2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超標,分別為東陽市吳寧友高副食店銷售的標稱山東旺味特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土豆淀粉(分裝),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衢州市柯城慶維超市銷售的標稱優鮮道(貴州)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山椒尖尖筍,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脫氫乙酸作為食品添加劑,廣泛用作防腐劑,對霉菌具有較強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在淀粉及淀粉制品中不得使用脫氫乙酸。長期大量食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產品,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一定影響。
二氧化硫、焦亞硫酸鉀、亞硫酸鈉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使用后產生二氧化硫殘留?!妒称钒踩珖覙藴?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腌漬的蔬菜中二氧化硫殘留量不得超過0.1g/kg。二氧化硫進入人體后最終轉化為硫酸鹽并隨尿液排出體外,少量二氧化硫進入人體不會對身體帶來健康危害,但若過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寧波、紹興、金華、衢州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
不合格產品信息
(來源: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相關報道: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3年第30期)
關于部分不合格項目的說明.doc
食品抽檢不合格—2023072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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